近日,有人提出,评选“三好学生”教育制度,存在不利于少年儿童成长等隐患,建议取消。笔者认为,一项实行多年、产生了广泛而深刻影响的教育制度,一朝动议取消它,应该认真权衡其利弊。
“三好”是品德好、学习好、身体好的简称。“评三好”是在学生身边树立一批全面发展的榜样,是树立引领学生全面发展的旗帜,引导学生在德育、智育、体育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,而不是将学生分为三六九等。德育为先,教育首先要教会学生做人;智育为主,学生要以学习文化科学知识、能力为主;体育为基,学生身体健康地成长是成才的基础。如果有些学生在这三方面全面、和谐地发展,取得了突出的成绩,学校运用“评三好”的形式予以表彰奖励,何错之有?废弃“评三好”,是因噎废食之举。
应当看到,多年来,一些地方在“评三好”的过程中出现了这样那样的偏差。较突出的是出现了以学习成绩的“一好”代替“三好”的现象。这不是“评三好”本身有错,而是教师没有认真地从德、智、体三方面评价学生。在有些地方,社会上的不良风气也渗透到“评三好”的过程中。但这是可以在“评三好”的机制上避免的。绝对合理、公平的“评三好”机制是不存在的,只能是相对合理、公平地评价出学生全面发展的状况。“评三好”的教育方向是对的,评选实践的主流也是好的。不能因其难就废止。如果,我们的教师,对公平、公正地选出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都做不到,何以立足讲台?
社会上用人讲究德才兼备,学校里推崇德智体全面发展,这是一脉相承的。再多的单项“小红花”,也取代不了“三好”的“大红花”。可以让“三好生”的比例再大一些,让更多的同学从“三好生”的荣誉中激发出全面发展的动力。当然,也应多设立品德、学习、健体等方面的单项奖,让学生展示发展的个性,获取进步的激励。但不能因此放弃对学生全面发展的引导。个性发展与全面发展不矛盾,而是相辅相成的。
人有先进落后,国有贫富强弱。正确的做法是见贤思齐、奋发进取。在学校里要寻找机会,培养学生不甘落后、愈挫愈奋的心理素质,而不是一味地营造“春风得意马蹄”。
总之,“评三好”只是一种形式,关键不在是否取消,而在于通过开展“比学赶帮”活动,让德智体全面发展理念深深地植根于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心灵。这是素质教育之幸,是中国教育之幸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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