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规范中小学、幼儿园食堂经营行为,我市近日组织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整治活动,对学校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设置、食堂承包经营、大宗商品(粮油米)购进报备、散装油购用、餐厨废弃物处理5项工作进行交叉检查。
此次专项整治要求:各学校食堂必须配备至少一名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,并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登记备案;纠正全市中小学、幼儿园食堂的个人承包经营行为,有条件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大型连锁餐饮企业托管;中小学、幼儿园食堂目前个人承包经营的,要限期整改,须于今年年底整改到位;取缔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学校食堂;原料采购实行报备制,采购食用油必须有独立包装,标签必须注明品名、生产日期等信息,并留存各批次的出厂检验报告待查;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,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,做到日产日清;公用餐具要做到餐餐消毒,各校要设立专职或兼职消毒员,负责餐饮具的清洗、消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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