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印发《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(2011-2015年)》,其中明确要求在课堂内增加法律知识的内容,并将在高等学校、中等学校入学考试中适当增加法律知识的内容。
规划提出,要在中小学课程中有针对性地增加法制教育内容,开展生动活泼、形式多样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制知识教育。
规划要求,逐步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、法律知识纳入对学生知识和综合素质考查的范畴。在高等学校、中等学校入学考试中适当增加反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宪法知识、基本法律原则及常识的内容,引导学校重视开展法制教育。
为了保证在课堂上增加法制内容,规划还要求建立中小学法制课骨干教师、专任教师培训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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